福岛核污水排海是将责任转嫁给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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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04-19
近日,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排海问题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核安全领域专业知识多,公众容易费解。就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排海相关专业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委常务副主任赵成昆、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研究员刘新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森林等专家。
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与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水有本质不同
记者:有网民将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与各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水相提并论,您怎么看?
刘新华:您所提到的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水,我们称为“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与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有本质不同。
一是来源不同。日本福岛核事故是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中最高级别的7级核事故,堆芯熔化损毁,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福岛核事故废水来自于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化学排水、地面排水、淋浴洗衣排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