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权威发布)
--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1-11-20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1月1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营商环境试点有关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介绍:“《意见》是在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和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共提出了10方面、百余项改革举措。我们在研究创新试点工作的时候,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不搞政策洼地,而是要着力打造制度创新的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