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2022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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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3-08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3月7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22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这两份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