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进一步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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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3-08-12
本报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曲哲涵、刘温馨、郁静娴、李龙伊)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应急管理部11日紧急预拨14.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京津冀及吉林、黑龙江防汛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受灾群众救助,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迅速启动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事项,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加上此前已预拨资金,入汛以来,中央财政已下达各项防汛救灾资金77.38亿元,其中支持京津冀及吉林、黑龙江的资金达50.89亿元,有力支持灾区应急抢险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农业生产恢复、水利设施水毁灾损修复、水毁公路抢通等工作。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