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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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4-08-27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屈信明)为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通知明确,金融租赁公司要立足功能定位和自身禀赋,根据鼓励清单调整业务规划,支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通用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需求,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据了解,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清单范围。正面清单在《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租赁物范围基础上,结合前期部分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开展项目公司集成电路融资租赁业务经验成效,增加了集成电路和算力中心设备,以更好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算力基础设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