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更加聚焦发展议题(国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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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6-01-09
中方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宣布,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当前和未来谈判中将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这一重要宣示回应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在世界贸易体系中发挥更显著引领作用的期望,在国际舆论中引起广泛而积极的反响。 从1986年申请“复关”开始,基于自身的经济现实和政治定位,中国一直申明自己是发展中国家。在入世后参加的各项谈判中,中国坚持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要求发达国家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给予发展中国家适当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中国的立场为实现平衡的、发展导向的谈判结果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在世界贸易中地位和国际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中国逐步调整对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的立场,并在世贸组织成立30年之际,做出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的重大决定。实际上,中国此前已经多次主动放弃特殊和差别待遇,为谈判的顺利完成作出重要贡献。2013年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通过《贸易便利化协定》,中国发挥表率作用,主动放弃发展中国家保留C类措施的权利,且仅保留4项B类措施,承诺自协定生效之日起执行大多数义务,不寻求更长的过渡期,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在2022年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谈判中,作为疫苗生产和供应大国,中国主动宣布不寻求豁免所提供的灵活性。此外,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给予包括33个非洲国家在内的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成为实施这一举措的首个发展中大国和世界主要经济体。